出生申报
玄武门街道

1

到现场次数 

1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0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出生申报
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
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NJ100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55320102MEA464437863220NJ10000001
行使层级 村(社区) 办理形式 其他
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
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需要本人签字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台城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红山路196号
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早9:00-12:00 下午14:00-18:00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。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,以主管人为户主。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,以本人为户主。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。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。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,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。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弃婴,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身份证,户口簿,结婚证,出生证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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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名称 证照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宁公规〔2017〕2号 关于印发《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的通知第二十九条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,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,应当由新生儿父、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、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。

  •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问:
新出生婴儿户口在哪里申报?
答:
新出生婴儿申报户口随父或者随母,在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。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025-84421143
监督投诉方式 025-84421142
办理地点
  • 红山路196号
咨询方式
  • 025-84421143
监督投诉
  • 025-84421142